近日,笔者从县卫生局了解到,我县今年实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计划救治救助重性精神病患者30名.救助对象为: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或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或
近日,笔者从县卫生局了解到,我县今年实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计划救治救助重性精神病患者30名。救助对象为: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或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或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只要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均可纳入到本年度救治救助的范围。
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救治救助标准为5000元/人。患者住院费用,首先按照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其次对政策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医疗救助,最后用救治救助专项经费报销患者自付医疗费用。自付医疗费用不足5000元的,结余费用作为患者后续治疗费用。
救治救助程序为:先乡镇卫生院摸排患者,再由监护人同意并申请,县卫生局审核确认,最后定点医院(郴州市精神病医院)收治及生活救助。
上一篇:江陵县:“解锁”让重型精神病患者重见光明 下一篇:郴州市振兴社区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宣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