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摸排力度.组织各村(社区)两委,赶场派出所和关路,关田卫生院等单位,对辖区内精神病患者进行一次全覆盖摸排,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人. 二是强化监护责任.镇政府,村(社区),卫生院,赶场派出所和家属分别明确1人对精神病患者进行监管,将
一是加大摸排力度。组织各村(社区)“两委”、赶场派出所和关路、关田卫生院等单位,对辖区内精神病患者进行一次全覆盖摸排,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人”。
二是强化监护责任。镇政府、村(社区)、卫生院、赶场派出所和家属分别明确1人对精神病患者进行监管,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由镇政府、管护单位及监护人三方共同签订《精神病患者管控协议》,具体落实患者监护人职责和干部监管责任,确保对精神障碍患者监管到位,特别是对重症有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严格监控,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事件。
三是建立长效联动机制。镇综治办牵头,赶场派出所、卫生院、各村(居)委会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做好病人病情追踪,关心病人生产生活,引导病人亲属及社会正确对待病人,不歧视、不抛弃、不放弃,让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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