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切实掌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落实患者救治,管理,服务措施与任务,2013年5月21日首都综治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和市残联,联合对怀柔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怀柔区抽取庙城镇作为此次督导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切实掌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落实患者救治、管理、服务措施与任务,2013年5月21日首都综治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和市残联,联合对怀柔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怀柔区抽取庙城镇作为此次督导考核乡镇。督导中发现,庙城镇政府高度重视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成立镇长任组长,庙城镇的流管办、司法所、社保所,派出所、卫生院等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庙城镇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工作。全镇共设有养老助残员和残疾人专职委员、流管员等近20人,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具体负责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联络协调工作;在各村养老助残员和残疾人专职委员、流管员协作下,社区精防医生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患者做到入户访视;对于不稳定期的患者,由庙城镇社区民警、行政村主管领导及联络员、卫生院主管人员组成管理小组,一同上门完成患者访视工作;准确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预防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此外,庙城镇政府多错并举,切实解决精神病人生活问题。庙城镇政府协调安排约10万元,其中4.5万元用于为1名患者修缮破旧房屋,5万元用于为1名患者解决住院治疗费用,1万元慰问金用于解决1名患者生活困难。此外,庙城镇社保部门为每一位精神疾病患者申请了重残补助,每月发放救助金430元,为7名患者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庭生活经济压力,使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属体会的政府的关爱。
怀柔区庙城镇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中,镇政府牵头各部门建章立制,各司其职,关注关爱精神病人,将管理治疗工作落到实处,依法履行精神卫生工作属地管理职责。庙城镇管理经验值得在全市学习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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