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精神病患者家庭负担,防止肇事精神病患者
为减轻精神病患者家庭负担,防止肇事精神病患者危害社会,勉县民政局四个措施:一是做好生活救助。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城乡低保,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流浪乞讨的精神病患者,由精神病院垫付其生活费用,县民政局及时结算,截至目前支付生活费14.2万元;二是资助参合参保。协调各镇做好新农合、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确保参合参保率达100%了;三是做好住院救助。县民政局与汉西精神卫生康复医院签订协议,开展肇事精神病人“一站式”集中救治。肇事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后,由监护人在汉西精神病医院领取贫困肇事精神病人“一站式”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审查、镇政府审核、派出所审定,最后由勉县民政局审批。监护人凭审批表将病人送到汉西精神卫生康复医院进行集中治疗。
截止目前,共救助肇事精神病患者1066人次,支付医疗救助金226.72万元;四是做好门诊救助。针对精神病患者临床治愈后需要长期服药巩固的实际,对符合门诊救助的患者可以在户籍所在地镇民政办公室申请日常医疗救助,审批后一次性给予100——1000元的日常医疗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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