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推进我市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近日,温岭市政府出台了《温岭市精神病防治工作实施办法》,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治疗. 该办法对实施对象,组织领导,费用标准,治疗标准,申请和反馈程序等,都作了明确规定.除了在治疗
为全面落实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推进我市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近日,温岭市政府出台了《温岭市精神病防治工作实施办法》,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治疗。
该办法对实施对象、组织领导、费用标准、治疗标准、申请和反馈程序等,都作了明确规定。除了在治疗经费上给予支持保障外,还对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精防办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保证贫困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解决基本医疗、住院治疗费用。该办法规定:对持有残疾证和低保证(或重残救助证、特困证)的贫困精神残疾人,基本药物救助费用标准为600元/人/年。对持有残疾证和低保证(或重残救助证、特困证),经具有资质的精神科医师确诊需要住院治疗的贫困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费用在农医保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补助标准为3500元/人/次,住院周期为72天。一年内多次住院经费救助最高不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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