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公安局魏店派出所民警在审核一标三实户长上报的信息时,发现辖区治安户长上报了一条安全隐患线索,称魏店镇侯坪村村民盛某某购买了一辆二手机动车,且盛某某患有间接性精神病. 接到该线索后,魏店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属实后,迅速联合镇
秦安县公安局魏店派出所民警在审核“一标三实”户长上报的信息时,发现辖区治安户长上报了一条安全隐患线索,称魏店镇侯坪村村民盛某某购买了一辆二手机动车,且盛某某患有间接性精神病。
接到该线索后,魏店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属实后,迅速联合镇政府、该村村委会相关人员赶赴盛某某家中,发现有一辆全新机动车停放在路边,经询问,该辆机动车正是盛某某新购入的,民警查阅了残疾证,发现该人员为二级精神病患者,未取得驾驶证,且该车是在不知车主是精神病患者的情况下过的户。民警找到了盛某某的监护人,向监护人详细解释了精神病人禁止驾车行驶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对自身和对他人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隐患,监护人了解后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并希望能在民警的帮助下,将该机动车退回。
随后,民警立即联系了售卖该车的车行,将事情原委以及其中利害关系陈述后,车行表示自己并不知情,愿意将该车辆退回。处理完毕后,监护人向在场的工作人员均表达了感谢。尽管事发紧急,但在各方、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处置下,及时消除了这一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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