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治管理协同化.成立精神病患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镇民政办,派出所,综治办,残联等相关部门与各村委会各司其职,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2)防治管理责任化.与各村(居)民委员会签订精神病患者防治管理责任书39份,与精神病患者监
(1)防治管理协同化。成立精神病患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镇民政办、派出所、综治办、残联等相关部门与各村委会各司其职,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2)防治管理责任化。与各村(居)民委员会签订精神病患者防治管理责任书39份,与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签订精神病患者监护管理责任书132份,进一步规范相关部门、监护人行为,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精神疾病患者。
(3)防治管理制度化。制定精神病患者防治管理制度,配合残联、医疗部门做好辖区内精神病患者的医学鉴定和审核发证工作,并为辖区内在册的精神病人建立动态管理档案。
(4)防治管理日常化。建立台账,掌握患者基本情况以及精神状况,按照精神病患者情况进行分级管理,不定期对精神病患者进行走访、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长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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