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流浪精神病人救助工作,加快实现流浪精神病人治疗工作的重心下移,密云县民政局率先在全市打破流浪精神病人统一由市定点医院救助的传统模式,将非本县户籍的流浪精神病人直接送到密云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进行治疗管理,真正实现就近确定流浪精神病人救
为进一步完善流浪精神病人救助工作,加快实现流浪精神病人治疗工作的重心下移,密云县民政局率先在全市打破流浪精神病人统一由市定点医院救助的传统模式,将非本县户籍的流浪精神病人直接送到密云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进行治疗管理,真正实现就近确定流浪精神病人救助定点医院,实现工作重心下移。
近日,密云县民政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县公安部门、县救助管理站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非本县户籍的流浪精神病人不再送到北京市昌平区华一医院,由县公安部门或县救助管理站直接送到密云县精神保健医院进行治疗管理。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发现护送、确诊治疗、问询核实、离站管理、移交安置五个环节进行,各部门间协调配合、职责明确、保障措施到位。
此项政策的实施,一是降低了救助管理工作成本,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效率;二是完善了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便于实施救助和保障受助流浪精神病人基本需求,切实维护流浪精神病人合法权益;三是实现分级负责,重心下移的工作目标,为全市探索推进流浪精神病人救助工作重心下移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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