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辖区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精准救助,切实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西山区民政局积极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引入社会组织协助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多措施,多途径构筑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爱心网.在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街头流浪多年的精神病人杨某
为扎实做好辖区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精准救助,切实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西山区民政局积极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引入社会组织协助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多措施、多途径构筑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爱心网”。在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街头流浪多年的精神病人杨某某在民政部门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协调联动多部门,多措并举妥善安置流浪精神病人。
“先救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权益。2021年12月15日,西山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接报,在昆明市救助管理站从河南省接回一名西山区户籍的流浪精神病人杨某某,需要进行返乡安置工作,救助科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市救助站对接。在与杨某某交谈中发现其思维混乱,疑似精神障碍,本着“以人为本”的救助宗旨,对杨某某实行临时救助救治,会同市救助站将其送往昆明市精神病医院。杨某某住院期间,我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询问其救治情况。经过医护人员精心救治,杨某某病情逐渐稳定,于2022年6月23日出院。
“后救助”甄别确认身份确保妥善安置。通过协调公安部门进行身份甄别,核查出流浪精神病人身份信息:杨某某,男,41岁,未婚,户籍为昆明市西山区福海街道阳光社区柳苑小区,有精神病史。杨某某的父母早在2016年已去世,2018年,杨某某将柳苑小区房产出售,失去亲人照护,长期在外流浪。杨某某出院后,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依照“急难先行”原则,为其申请了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确保其基本生存权益;多方协调,先后发函至公安、残联等部门,协助其办理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等证件。在其住院期间,区民政局协调街道、社区,经过审核确认,将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自2022年6月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为确保杨某某得到妥善安置,区民政局又联动残联部门为其联系了昆明精康精神病院于7月起入住治疗,相关费用主要由区残联、所属街道、社区负责结算。通过多方协调,多种政策衔接灵活运用,切实履行民政职能职责,完成返乡安置,保障了杨某某基本权益。“多举措”构建流浪乞讨联动救助网络。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履责。认真履行民政职能职责,迅速行动,建立起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地区协作、社会组织参与、管理服务规范的救助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救助工作网络作用,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二是发挥牵头作用,注重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职能,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公安、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定期会商情况,共同协调处置有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三是积极作为,主动协调,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加大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更快速、更温馨、更高水平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上一篇:昆明市红十字会积极开展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及家属人道关怀救助活动 下一篇: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救助精神病流浪人员返乡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