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保政策落实到位,泾县从参保缴费,医保待遇,结算管理,经办服务等四方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工作,为该类患者护航. 资助参保有力度.为保障全县精神障碍患者应保尽保,根据《泾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保政策落实到位,泾县从参保缴费、医保待遇、结算管理、经办服务等四方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工作,为该类患者护航。
资助参保有力度。为保障全县精神障碍患者应保尽保,根据《泾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泾政办秘〔2021〕107号),泾县医保局积极与县残联对接,根据县残联提供的重度残疾人名单,由各乡镇负责该类人群参保工作,给予重度残疾人定额补助280元,个人缴费40元。2022年度,我县精神障碍类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524人,资助金额426720元。
慢病管理有速度。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试行)〉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36号)精神,泾县将精神障碍病种纳入医保慢特病管理,每月集中评审一次,通过慢特病申请的参保居民,即可享受慢特病医保待遇。2022年,截止7月底,泾县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医保慢特病管理1439人,就诊1442人次,医保基金支付72.94万元。
转诊服务有温度。目前,泾县未设立精神病专科医院,只在综合医院内设有精神科,无法满足就医需求,大多数精神障碍患者会选择外出就诊。为方便患者就医,泾县医保局不断优化转诊程序,一是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网上直接办理;二是通过电话通过电话(0563-2383113)联系进行网上办理;三是患者就诊医疗机构直接与县医保中心联系进行网上办理。通过优化转诊程序,患者外出就诊(住院)医药费用可直接结算,减轻患者经济压力和来回奔波的辛苦。2022年,全县精神障碍参保患者外出就诊(住院)转诊率100%。
报销政策有精度。2022年3月,印发《泾县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病患者住院按床日付费实施办法》,精神病患者在县内住院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患者住院床日,累计定额费用减去患者个人承担费用(含患者个人自付目录外费用)与医疗机构结算,患者自付部分,按市级统筹的三重保障制度政策报销后予以支付。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付费审核,严禁医疗机构通过外购处方、门诊处方、门诊检查等方式转嫁按床日付费的患者医药费用,增加患者负担,确保患者医保权益得到保障。截至目前,我县已有16名精神病患者享受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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