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残联联合制定的《太仓市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实施办法》(太政办56号).为更好促进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我市在苏州1+3模式基础上,提出了1+1+3+1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 健全
太仓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残联联合制定的《太仓市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实施办法》(太政办56号)。为更好促进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我市在苏州“1+3”模式基础上,提出了“1+1+3+1”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
健全“1”个工作体系。建立综合协调体系。各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政策衔接、资金支持、信息共享、技术指导等工作;构建基层服务网络。镇(区、街道)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社区成立由社区民警、社区工作者(助残员)、精防医生、网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社区关爱帮扶小组;强化家庭监护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职责和赡养、扶养、抚养等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患者;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要定期开展倡导宣传活动,营造无歧视社区环境。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定向捐赠等公益慈善方式,资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完善“1”个服务场所。以镇(区、街道)为主体,整合基层现有资源,按照建设标准新建或改建精神障碍康复驿站。每个镇(区、街道)至少建有一所使用面积不低于200平米、功能配套、标识标牌清晰的康复驿站,人员配备到位,各项制度完善。
打造“3”项服务模式。通过引入社会力量,为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疗康复服务、社区支持服务、就业指导服务,形成以家庭为基础、康复驿站为阵地、社区为依托的康复服务模式。
建立“1”系列工作机制。机构转介机制。与医疗机构搭建起“机构-驿站”、“驿站-机构”双向转介绿色通道;技术指导机制。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对辖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进行技术指导;就业转介机制。对病情稳定、具有就业意愿且具备就业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评估合格后,可由康复驿站推荐就业;表彰奖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评估结果,对符合规范标准、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实施优秀的实体性机构或个人视情给予表彰或奖励。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大力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驿站规范建设,年内将实现康复驿站镇区全覆盖,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可就近享受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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