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意见》和《黄冈市关于实施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责任的意见》的有关规定,黄梅县财政局向16个乡镇149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拨付监护以奖代补资金28.24万元. 《意见》规定的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意见》和《黄冈市关于实施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责任的意见》的有关规定,黄梅县财政局向16个乡镇149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拨付监护以奖代补资金28.24万元。
《意见》规定的以奖代补,是指通过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给予奖励,即发放监护管理补贴,引导监护人承担好监护责任,提高被监护人(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水平,降低其肇事肇祸率。也就是说,监护管理补贴是发放给监护人的。
全县共有4098名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经过市、县两级精神卫生中心专家组复核评估认定3-5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62名。由县综治、卫计、公安、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共同审核,对已经签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协议的149人纳入监护管理补贴发放范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即每人每年2400元。
以奖代补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服务帮扶体系,更好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和人文关怀,确保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和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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