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对精神障碍管理的有关要求,推动完善精神疾病防治网络,严格执行精神障碍发病报告,提高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质量.近日,县卫计局,梅城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对安化县精神病防治院管理治疗工作进行督查. 安化县精神病防治院位于梅城镇东正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对精神障碍管理的有关要求,推动完善精神疾病防治网络,严格执行精神障碍发病报告,提高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质量。近日,县卫计局、梅城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对安化县精神病防治院管理治疗工作进行督查。
安化县精神病防治院位于梅城镇东正街,建于1979年,占地8200平方米,现有床位248张,目前病人总数527人。此次通过现场督查、查阅相关数据、工作台账等方式,梳理对精神疾病的组织管理、卫生防疫、垃圾处理、措施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监督、解决实际问题。
此次督查重点对精神防治院医生是否具有诊疗资质、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等进行督查,整体上,精神病防治院科室依法执业执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卫生监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出具了监督意见书,并给出整改方案,一是执业医师要加强开展执业活动指导;二是放射科要配备好个人防护用品与受检者防护用品,设置好电离警示标志;三是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登记记录;四是加强医疗污水排放管控。针对查出问题,下达整改建议书,这将为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依法执业、规范行医提供保障。
通过本次督导检查,进一步明晰精神疾病的整体情况,提高了医疗人员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加强了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一体化管理能力,确保了梅城镇医疗卫生水平进一步完善,为做好卫生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上一篇:精神卫生工作督导组到我县督导检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下一篇:宿州市出台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集中救治供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