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政法委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太湖支公司签署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协议,通过政府出资方式,为全县2020年度诊断确诊,登记在册并录入我县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的2514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购买保险,帮助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压力,促进社会和
近日,县政法委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太湖支公司签署“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协议,通过政府出资方式,为全县2020年度诊断确诊、登记在册并录入我县“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的2514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购买保险,帮助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该责任险由县政法委统一投保,旨在对精神障碍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伤人毁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时,监护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通过保险理赔形式,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该险种保费标准按患者严重程度分为35-100元/人,2514名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为被保险人,保障期限为一年。
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不仅给社会公众的财产、人身安全带来严重损害,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使得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加重,也给受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一定的伤害,受害者如无法得到赔偿,就会形成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通过政府出资为辖区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投保商业保险,减轻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的赔付风险,较好地调动了监护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监管责任,对减少社会公共安全隐患,有效降低监护人责任风险,充分发挥专项保险在公民救助、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也体现了一个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高度重视民生、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政治站位和为民情怀。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县政法委制定出台了相关救治管理方案,卫健、公安、财政、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协力合作,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落实了“三个一”监护管控和相关救治措施。县财政积极落实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贴和责任保险经费保障,为全县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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